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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毕业生办理改派手续须知
  • 日期 : 2017-01-06     点击量 : 1844

    一、改派的含义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经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核发《报到证》后,毕业生因故改变原就业单位,重新办理《报到证》,即改派。
    二、改派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申请;
        2、《毕业证》(原件);
        3、原接受单位退函(在大连市就业的需在网上解除就业协议并打印《解约函》);
        4、毕业生与新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收回原《就业协议书》,并出具改派意见。
    三、办理改派的地址
        持以上有关材料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毕业前)或直接到辽宁省大学生就业指导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19号,北陵公园正门西行200米)三楼服务大厅办理改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