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常管理
  •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事务管理
  • 日期 : 2015-01-17     点击量 : 1594

    行为管理

    ☆行为规范 

    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日常行为礼仪规范》、《学生行为规范》

    ☆违纪处罚 

    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纪律处分暂行规定》

    ☆违纪处罚申诉程序

    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院内申诉管理规定》

    学生对违纪处罚有异议的,可在接到违纪处罚决定书5日内,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申诉时提交申诉书和处罚决定书复印件。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3日内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受理条件的,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将在15日内,对处罚决定进行审查或听证,并作出复查决定书。学生对复查决定书有异议的,可在接到申诉处理决定书15日内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性质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是根据学院对学生的培养目标,结合职业技术教育的特点与社会的用人标准,针对学生在品德、学业、文体、能力四方面进行的综合测评,使学生的素质以综合积分的形式表现出来,以对学生的行为做出科学的评价。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作用

    我院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结果适用于以下范围:

    ①学期或学年鉴定;

    ②评定各种奖学金;

    ③评定各种称号;

    ④评选优秀毕业生;

    ⑤实习单位推荐以及毕业生就业推荐。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评分

    素质综合测评总分=品德测评分+学业测评分+文体测评分+能力测评分。

    综合测评

    品德

    学业

    文体

    能力

    比例(%

    20

    60

    10

    10

    分数

    0-20

    0-60

    0-10

    0-10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评分标准(详见附件1

       

    一、学籍注册

    ☆新生入学注册

    新生必须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录取通知书,按照新生报到须知要求到学院办理报道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新生入学后,学院在三个月内按照招生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即取得学籍。凡在复查中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学院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情节恶劣者,送有关部门处理。 

    新生入学后,体检复查发现患有疾病,经学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不宜在校学习的,可以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学生的待遇。

    在保留入学资格期内经治疗康复,可以向学校申请入学,由学院指定医院诊断,符合体检要求,经学校复查合格后,重新办理入学手续,学院视具体情况编入相应的班级。复查不合格或者逾期不办理入学手续者,取消入学资格。

    ☆在校生学期注册

    每学期开学前,在校学生必须根据院历规定时间按时到校,凭学生证和缴费凭据在本系(分院)办公室办理入学注册手续,以取得本学期学习资格。

    ▲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凡未注册的学生不能取得所学课程的学分,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可以申请贷款或者其他形式资助,办理有关手续后注册。

    因故不能按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否则,视为缺课。

    二、转学或转专业

    ☆转学或转专业的条件

    新生入学后,原则上不得转专业或转学。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以准予转专业或转学。

    ①学生确有专长,转专业或转学更能发挥其特长者;

    ②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单位检查证明,不能在原专业学习,但尚能在本校或其他高等学校其它专业学习者。

    ③经学校认定,学生确有某种特殊困难,不转学则无法继续学习者;

    ④因专业调整或停办,原专业休学期满的复学学生、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停学创业或特殊困难中断学习的复学学生等,可转入本校其他相近专业学习;

    ⑤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办理转专业或转学的手续

    ①学生在本校范围内转专业,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系(分院)推荐,拟转入系审核同意,报学生处审查,由学生处签署意见,并经院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办理转专业手续;

    ②学生转学,经两校同意,由转出学校报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学理由正当,可以办理转学手续;跨省转学者由转出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转学条件确认或办理转学手续。须转户口的有转入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将有关文件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公安部门。

    三、休学和复学

    ☆休学

    ☆复学

    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四、退学警示与退学

    ☆退学警示

    ☆退学

    详见《大连职业技术学院学籍管理规定》

    五、学生证办理办法

    ☆办理时间

    按教学安排单周每周四(节假日顺延)到学生处补办,双周每周四(节假日顺延)到学生处领取;

    ☆办理程序

    ①学生到辅导员处填写《办理学生证申请表》(辅导员需要签字或盖个人印章);

    ②学生凭填好的《办理学生证申请表》在规定时间到学生处学籍科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