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应当运用“三会一课”制度,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管理。
“三会”是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党小组会。
“一课”是党课。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支部党员大会
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
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提前召开支部大会或适当增加大会次数。
职权
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支部委员会会议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
职权
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
党课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的形式定期对党员进行教育的一种方法。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